出院患者救护车转运服务价格公示表.doc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1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严格按照《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开展申请流程》等程序,对院内申报的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认定,决定增补纳米头皮导入治疗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情况及价格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试行。本通知自2024年8月18日开始执行。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增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严格按照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开展申请流程等程序,对院内申报的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认定,决定增补体重管理(小体重)等特需医疗项目服务价格(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试行。本通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