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示

hospital public notice

“院长信箱”写信说明

“院长信箱”栏目受院长委托,是受理公民、医患和其他组织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科室、部门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由相关工作人员向您网上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事项

您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其工作人员;

二、来信须知

(一)您在来信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院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三)请一事一投,以免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

(四)来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来信中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有关部门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沟通。

(六)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重复提交。您可在“院长信箱”页面查询,了解信件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七)受理后,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若情况紧急,请直接与相关部门当面沟通.

三、不予受理事项

(一)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如果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管理范畴,请直接向发生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反映,减少流转环节。

(三)其他有关推销、邀请等,本栏目管理人员认为不应该受理的事项。

注:因工作人员有限,恕不对重复的问题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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