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资讯

温岭市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报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5-20 00:37:48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温政办发【2014】10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新规。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产前筛查费、接生费、药费、手术费、床位费、产后访视费、治疗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进行补偿。在定额标准内的,按实支付;超出定额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

  ①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50元;

  ② 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

  ③ 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

  ④ 自然阴道分娩、阴道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2600元;

  ⑤剖宫产5000元。

  小提示:不具备剖宫产手术指征而人为选择剖宫生育的,按阴道手术助产标准支付

  例案例如

  企业职工谢某从产检到顺产下一名胎儿,各项生育医疗总费用共计3500元。结算后,可报销生育医疗费为2800元。市社保中心将按照顺产2600元的定额标准进行支付,超出的费用200元,需要谢某个人承担。若结算后,可报销生育医疗费为2500元,则按实际支付。

   职工施行下列计划生育手术中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予以支付:

  1.放置宫内节育环(限使用普通节育环)

  2.取出宫内节育环

  3.取残环、嵌顿环

  4.皮下埋植术

  5.取出皮下埋植术

  6.输卵管结扎术

  7.输精管结扎术

  8.输卵管吻合术

  9.输精管吻合术

 

  值得关注的政策

  适合人群:温岭市内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若一个家庭在女方没有工作的前提下,而男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妻子仍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享受生育保险的基本条件: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提交报销申请时间:参保人应在产后或术后3个月内向市社保中心提交报销申请。

  提交报销资料:

  个人资料:准生证、出生证明复印件各一份,生育申请表

  (若男方参保的需再携带结婚证复印件一份、配偶无业证明)

   门诊资料:门诊发票

  住院资料:住院发票、总清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

  市社保中心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41号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去向: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两笔金额都将一并汇入该职工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