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温岭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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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8-20 09: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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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
温岭市内 |
温岭市外 |
备 注 |
报销比例 |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医院 |
二级乙等及 以下医院 |
二级甲等及 三级医院 |
协议定点 医 院 |
当地医保定点公立医院 |
1. 经公立医院住院后下转继续在公立医院住院分部住院的病人(连续未间断),取消本次在住院分部的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每30天为一个住院治疗时段,住院超过30天的,报销比例每30天下降10个百分点,以此类推,但最低不低于40%。 2. 市外住院医疗费用以3万元为基数,超过基数后,每超过1万元降低报销比例1%,报销比例最低为20%。 3. 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后遗症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住院报销比例的70%补偿。 4.符合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一次性发放住院分娩补助金500元。 |
起付线 |
一级及以下医院为 600元 |
1000元 |
二级、三级医院为 800元 |
起付线后 |
80% |
75% |
70% |
45% |
35% |
注:温岭市内、温岭市外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不刷卡结算,或在外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住院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须凭村居住院确认证明,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报销,并按报销标准的80%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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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门诊保险待遇 |
项目 |
疾病病种 |
报销待遇 |
按住院报销 的病种 |
恶性肿瘤放、化疗,矽肺病,尿毒症腹膜透析,重大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精神病,血友病,耐多药性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共10类病种 |
特殊门诊报销按定点医院扣除全年一次起付线后,温岭市内报销比例为70%,温岭市外协议定点医院45%,其它当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为35%。 |
定额补偿 |
尿毒症血液透析 |
血透患者实行单病种结算,每周限3次。 |
苯丙酮尿症 |
按每月 800 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偿。 |
重大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按每月1000 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偿。也可选择按住院报销 |
提高普通 门诊封顶线 |
脑瘫、截瘫、偏瘫训练,聋儿语训、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等残疾人康复项目,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综合症 |
按普通门诊报销,年度普通门诊最高报销金额为2400元 |
备注 |
1. 特殊慢性病门诊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批准日期后产生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
2. 已审批特殊门诊的恶性肿瘤放化疗、重大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苯丙酮尿症、糖尿病综合症患者,须在审批满一周年后一个月内办理转年度续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不享受新一年度特殊门诊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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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定点医院 (10家) |
台州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市中医院,台州市立医院,台州五官科医院,台州医院路桥院区,台州博爱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限直接刷卡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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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种重大疾病定点医院 |
省级定点医院对应病种设立,请电话咨询(86212012),或上网查询(www.wlhzyl.gov.cn);台州市级为台州医院(临海)、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限精神病)。对于病情疑难、复杂,本省医疗机构确无能力进行救治的儿童两病患儿,可凭省级定点医院转诊证明转诊至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其余重大疾病病种患者如到省外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住院的,无法享受重大疾病报销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