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办对象:历年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绑定对象: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且近亲属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申请绑定资料:
注:
1.历年个账可用于支付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帐无余额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
2.单味不支付的中草药,如冬春夏草、阿胶等,历年个帐单味不支付。
3.参保人可同时绑定多个近亲属,但同一个近亲属不可被多个参保人绑定。
4.绑定关系后,若参保人近亲属为职工医保参保人,近亲属可凭其本人市民卡、证历本在温岭市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刷卡结算。若近亲属为城乡医保参保人,可由参保人携带近亲属的发票、市民卡、病历本等来社保中心手工核销。
报销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或医保卡
2.近亲属身份证或医保卡
3.浙江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票原件(发票上如无明细,需另外附上加盖公章的明细清单),公章需清晰可
4.证历本
5. 参保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6.非一卡通医院,必要时需附上定点医院证明。
7.参保人本人及其职工医保近亲属本地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应刷卡未刷卡不予报销。
近亲属历年个帐支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