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及医院资产管理工作需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资产评估委托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资产评估委托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 预算金额:30000元
4. 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 采购内容:选取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医院各类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 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家具、车辆、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房产租赁评估等资产的评估服务。
2. 服务要求:
成交人在收到委托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
评估报告需在勘察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出具的评估报告需盖章齐全,满足财政、审计核销入账要求;
成交人应对所出具的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报告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3. 人员要求:需提供至少2名以上人员服务本项目,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近三年内具有医疗机构或类似资产评估服务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方式采用“折扣率报价”。
2. 报价应包含评估服务费、报告出具费、税费、差旅食宿费等一切与开展评估工作相关的费用。
3. 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4.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提供多个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
五、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
报价函(按附件要求填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经办人);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17:00
3. 递交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2号楼3A层后勤保障处(三)(城西街道川安南路333号)
六、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则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2号楼3A层后勤保障处2(城西街道川安南路333号)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13605868806
监督电话:0576-89668293 89668294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