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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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资产评估委托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7-03 12:06:51

根据相关规定及医院资产管理工作需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资产评估委托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资产评估委托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 预算金额:30000元

4. 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 采购内容:选取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医院各类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 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家具、车辆、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房产租赁评估等资产的评估服务。

2. 服务要求:

   成交人在收到委托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

   评估报告需在勘察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出具的评估报告需盖章齐全,满足财政、审计核销入账要求;

   成交人应对所出具的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报告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3. 人员要求:需提供至少2名以上人员服务本项目,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近三年内具有医疗机构或类似资产评估服务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方式采用“折扣率报价”。

2. 报价应包含评估服务费、报告出具费、税费、差旅食宿费等一切与开展评估工作相关的费用。

3. 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4.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提供多个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

 

五、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

   报价函(按附件要求填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经办人);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17:00

3. 递交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2号楼3A层后勤保障处(三)城西街道川安南路333号)

 

六、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则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2号楼3A层后勤保障处2城西街道川安南路333号)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13605868806

监督电话:0576-89668293  89668294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