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放射治疗、妇科、呼吸系统、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体被系统和疝、甲乳等 10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台医保联发〔2026〕3 号)要求,我院自 2026 年 6 月 25 日起正式执行上述 10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相关政策。
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化、医保支付标准明确等内容,具体详情可查阅附件原文。我院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全面做好价格信息公示及患者沟通解释工作,保障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开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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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医保联发〔2026〕3号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等1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