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丹君 通讯员王凌云)近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的意见》,从上月28日0时起,对挂号诊查费和部分手术、治疗、护理和检查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记者了解到,此次市级及各县(市、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有提高也有降低。
价格标准有所提高的项目,包括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提高幅度为20%;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提高幅度为20%;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提高幅度为25%;颅内(脑内)血肿清除术、大脑半球胶质瘤切除术等四级手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提高幅度为20%;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等精神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价格平均提高幅度为30%。
值得关注的是,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像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2元/次、方便门诊诊查费为5元/次;急诊诊查费调整为15元/次;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诊查费调整为13元/次;中医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6元/次等。还有专家门诊诊查费,副高、正高职称分别调整为17元/次、20元/次;中医副高、正高职称分别调整为20元/次、23元/次;国家级名老中医调整为80元/次;省级名老中医调整为40元/次等。
同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下调。包括磁共振扫描、CT等部分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价格降低10%;血清蛋白电泳、蛋白质指纹图谱等部分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降低10%;按规定可以另收的材料和胶片等耗材价格也被调低,取消耗材加成,实行耗材销售零差率,免收数字影像服务费等。
另外,中药饮片加成率下降10个百分点。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落实各项控费指标的监管和考核。各公立医院也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