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传播优秀文化,培养人文精神。8月17日,我院特邀省著名特级教师、新河中学老校长王钦平先生来院作《不为良相,即为良医》专题报告。本次讲座由党委书记杨幼萍主持。全院党员、医务人员、护士长共600余人参加。
讲座中,王钦平校长引用古今中外典故作为开场,介绍了李白、范仲淹、鲁迅等历史人物的名人轶事和白求恩、吴阶平、林巧稚和青霉素发现者佛莱明的经历故事,形象生动地阐述了善良即为医者之本质前提,医者即善者的观点。讲座内容虚实结合、深入浅出,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升医疗业务水平都很有帮助。
杨幼萍书记作了总结讲话,号召在座各位同志要带头学习好、领会好、传达好此次讲座精神。杨幼萍希望医务人员能够时刻把责任放在心上,继续发扬一院人勤劳、务实、团结、奋进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真正做一位会讲、会写、会做的三会医生。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讲座是一次深刻的人文教育,是一次灵魂的洗涤,今后要以这些名人为榜样,学习身边实实在在的正能量,做到行医以德为先,服务以诚为本。
最后,杨幼萍与在场所有医务人员一起温习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她要求医务人员务必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链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