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结合目前疫情情况,我院就门诊就诊及住院相关事宜,再次温馨提醒如下:
门诊就诊患者及家属须知
所有门诊(除急诊、发热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就诊制。
为减少您在医院逗留的时间及避免现场聚集,请务必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0-15分钟来院候诊。
我院门诊全面实行实名制就诊,无有效身份证件患者将无法就诊(包括陪同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最多限一位)。
患者和陪同人员进入医院和在院期间请务必戴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所有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进入门诊楼。为了避免通道拥堵,进入门诊大楼前请提前准备好 “绿码”及有效证件,并主动出示。
所有门诊患者和陪同人员进入诊区时均需二次测温并查看健康码,请您配合。
医护人员询问流行病学接触史时,请您如实告知。
分诊时请您主动出示就诊卡和挂号单(纸质或电子)。
取号、候诊、就医及取药时请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
使用后的口罩属于医疗垃圾,请丢弃在黄色垃圾桶内。
门诊一些高危项目及需要住院的患者及陪人需要先完成新冠排查(新冠核酸和抗体检测)。
以下情况患者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1)发热(37.3℃及以上);
(2)14天内从湖北、三省六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揭阳市的人员)回温岭、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且返温后未曾检测过新冠病毒核酸的;
(3)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与境外归国人员接触史;
(4)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核酸阳性)有接触史;
(5)14天内有接触来自湖北、上述三省六市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
(6)有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社区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住院患者及家属须知
为最大限度降低医院感染风险,对住院及陪护探视做以下规定:
1、所有患者住院前必须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核酸检测,血抗体检测阴性方可入院。
2、所有住院手术患者,术前常规进行肺CT检查。
3、所有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均需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及核酸检测。
4、住院期间患者一律不得请假外出。
5、患者请尽量在病房内休息和活动,病情允许,也请佩戴好口罩,避免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不允许串门、不允许聚在一起聊天。如需外出做检查,请戴好您的手腕带和口罩,凭手腕带进出病区。
6、所有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与出入管控,谢绝探视,提倡视频探视、点数等探视。
7、有关陪护/探视:
(1)住院病人原则上不安排陪护,情况特殊,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
(2)陪护者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报告。病区发放“住院患者陪护证”,陪护人员戴好口罩,凭身份证+绿码+陪护证,并经体温检测后进入病区。
(3)责任护士每日为陪护人员监测体温一次,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报告。
(4)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陪护:
14天内有湖北、三省六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揭阳市)等重点地区、境外旅居及接触史;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聚集性发病区域接触史(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社区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者。
8、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聚集扎堆聊天,病室间不串门,用餐时保持一米以上有效距离。
9、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应注意正确洗手。
您的健康,我们守护!新冠肺炎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我们需共同努力。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