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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温岭一院上线“检验检查互认”系统,检验检查实现互认共享

作者: 文/图 王凌云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23 08:51:17

       四天前,市民李女士在家附近医院刚做过检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专科就诊时,医生在电脑上也能看到检查结果。

       通过“检验检查互认”系统,妇科主任朱军查看到李女士此前在别家医院做的检查结果。11月20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检查互认”系统正式上线。11月22日,在妇科朱军主任门诊就诊的市民李女士第一次试用这波操作,感触颇多。

      “我到妇科就诊,需要做个门诊小手术。“李女士说到,“没想到医生在录入术前相关检查时,系统跳出来一个页面,可以看到我四天前在当地医院做的血常规等检查信息,朱主任认为我就不需要再重复做这些检查,真的省时又省钱!”

      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一直是困扰百姓就医的难题。

      检查检验结果不敢认、不愿认、也不想认。究其缘由,是因为长期以来各家医院间系统不同、设备不同,甚至检查项目名称也不统一。今年以来,浙江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全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我院上线的‘检验检查互认’系统,优先将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质控、稳定性好、检测频度高的项目纳入,随着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的推进及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将会逐年增加。”温岭一院信息管理处主任谢海平介绍。

      借助这一系统,患者到医院就诊时,系统会自动显示患者的互认列表,供医生参考。医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互认,如果选择互认,患者就不需要再次检查。系统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采用信息化技术在病历中予以记录,包括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档案号等;对住院患者的检查检验互认资料应在病案中予以留存;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如不认可相关检查检验结果,也会给出不互认的理由,并将复查依据记录在病历中。

      哪些情况,医生不可直接互认,需重新开具相关检查呢?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的项目;

2.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3.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检验检查等;

4.原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认为原检查诊断结果有疑问;

6.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医学影像学检查;

7.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

8.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

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10.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确需进行复查的情形。

       检验检查互认系统的上线,可以使不少患者减少重复检查,可大大缩短一些检查的排队等候时间,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接下来,医院将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查互认系统”,通过多方合作扩大检验检查互认的数量范围,更好的造福于温岭及台州南片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