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婴儿中途参保条件
在家庭成员已经全部参保的前提下,出生6个月内的婴儿可以中途参保。
中途参保的婴儿从参保次日开始享有农医保报销政策,到当年的12月31日24时结束。(因参保前的费用不可报销,请入院后尽早办理参保手续)
二、具体办理办法
出生6个月内的婴儿,在办理本市户籍3个月内凭户口薄、身份证、家庭成员整户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依据及上述相应的证明材料至市农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三、报销办法
A.住院直接刷卡结算的:
在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的参保次日后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800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报销。
B.未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的: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到温岭市农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标准同A所述。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患儿户口簿、农保卡和代办人身份证;
2. 医院出具的资料:
A.出院记录:出院后由医生提供,到我院医疗事务服务中心盖章;
B.住院收据:出院结算后由住院收费处提供;
C.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结算后由住院收费处6号窗口提供(参保前和参保后分段清单);
D.未刷卡证明:出院后由我院医疗事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供;
E.如姓名不相符,出院后凭准生证或户口簿在我院医疗事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更改。
温岭市农医保中心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41号
(市农业银行东侧二楼),咨询电话:86212012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