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不动产需要资产评估服务机构评估后确定租金和市场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资产评估专项事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YYB-FW-2020006
二、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三、采购内容:资产评估服务机构(详见采购文件)
四、服务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温岭市医疗中心后勤保障楼一楼(对外餐厅)出租资产评估专项事务委托代理服务; |
宗 |
1 |
33000元 |
2 |
温岭市医疗中心医疗综合楼(对外超市)出租资产评估专项事务委托代理服务; |
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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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太平门诊部(人民中路临街营业房)出租资产评估专项事务委托代理服务; |
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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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所属(太平街道万昌西路锦兴新村606跃706)出售资产评估专项事务委托代理服务; |
宗 |
1 |
备注:
1、评估服务费按宗计算,每宗价格为人民币不能低于1200元/宗,不能高于3000元/宗。
2、出具的评估报告应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标准。
3、评估报告需经委托单位的注册评估师审查签字。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并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2、投标人在浙江省台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
3、投标人拟委派服务的执业评估师组成一个团队,团队评估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评估师。每名评估人员的实际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0年3月5日起至2020年3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温岭市医疗中心工程建设指挥楼二楼招标采购中心 (城西街道川安南路333号)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13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温岭市医疗中心工程建设指挥楼一楼会议室 (城西街道川安南路333号)
九、其他事项: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2、联系人:林格
3、电话:0576-81621969 89668923 13958629028